关于组织中小学、职业学校学生发明作品参加第七届国际发明展览会的通知

本文发布于:2012-06-26 来源:

苏青科发(2012)12号


各市科协、教育局、发明协会:
       由中国发明协会、发明者协会国际联合会(IFIA)等主办,由科学技术部、国家知识产权局、中华全国总工会、中国科协、江苏省人民政府等为支持单位的第七届国际发明展览会将于2012年11月9日至12日在昆山国际会展中心举行。为推动我青少年创新教育和发明活动的开展,经省科协、省教育厅同意,省青少年创新大赛、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将联合组团参加本届发明展览会。现将报名参展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    一、参展对象和要求:
    (一)获2011年省青少年创新大赛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一、二等奖作品;2010年省青少年创新大赛、职业教育创新大赛一、二等奖作品;其他未参加上述大赛评奖的新作品。所有作品需经省评审委员会审核后方可参展。上述作品需先报,审核同意后方可参加。
    (二)所有参展作品要进行认真制作加工,保证运行或演示正常;
    (三)参展作品第一作者(学生)应参加展览会并进行现场解说。
    二、申报时间:参展项目情况表(含电子版)、项目汇总表和评奖详细资料纸质件于8月10日前寄(送)省青少年科技中心。
    三、申报办法:
    (一)由各市大赛组织单位组织汇总,统一由各省辖市发明协会申报;
    (二)申报参展的作品需填写第七届国际发明展览会相关要求、“项目情况表”、“青少年参展项目情况表” 可在中国发明网(http://www.cainet.org.cn)、江苏省知识产权网(http://www.jsip.gov.cn/)下载。打印纸件一式一份,加盖公章寄(送)省青少年科技中心,同时将申报表电子文档发到Jscxds@163.com 邮箱。
    四、展览分配和费用
    (一)展板展示。每块展板要求宽0.9米、高1.2米。
    (二)展品展示。展品可以是实物(外型长度不超过1.5米,高度不超过1米,特装除外)、样品、模型,同时可以配以图片及声像资料,以直观、形象地反映参展项目的技术特征和应用前景。
    (三)展厅内设置展位为3M×3M标准展位,每个展位的参展项目不超过5项,分配给各省辖市的展位数为标准展位。

中小学、职业学校展位分配表(共55个展位)

南京

中小学

2

无锡

中小学

2

职校

2

职校

2

徐州

中小学

1

常州

中小学

2

职校

2

职校

2

南通

中小学

3

连云港

中小学

2

职校

2

职校

2

淮安

中小学

2

盐城

中小学

2

职校

4

职校

2

扬州

中小学

2

镇江

中小学

1

职校

2

职校

2

泰州

中小学

2

宿迁

中小学

1

职校

2

职校

2

苏州

中小学

2

昆山

中小学

1

职校

2

职校

2

    (四)本次展览会所有参展项目免收展位费,其余费用由各参展单位自行解决。
    六、为避免知识产权被侵占,参展作品在参展前应做好专利申请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。对有推广价值的作品,有关学校可提前策划做好产品推广宣传工作。
    联系人:黄海鸥,联系电话:025-68155810,通讯地址:南京市建邺区梦都大街50号,邮编:210019。
    附件1:省辖市联络员回执
    附件2:关于做好第七届国际发明展览会组展及参展工作的通知

    附件下载


江苏省青少年科技中心

二O一二年六月八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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